Monday, June 4, 2007, 17:04
星期一又来了,
星期一到星期二是我情绪最低落的时候,
星期三开始好转,因为一个星期过了一半嘛,
星期四星期五就越来越好,
周末就到了最高点。。。
唉~星期五快点来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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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3 / 1045 )Sunday, June 3, 2007, 16:12
这个星期天气很好,周末也一样,
没有太阳,也没有下雨,舒服得不得了,
所以是逛七浦路的好时机。。。
七浦路的衣服大部分不咋地,
但配饰等小东西都还不错,
又便宜又时尚,今年用完了明年不用也不可惜,是我非常爱逛的地方。
买了一把小雨伞,十二双袜子,一对耳钉,一个墨镜,两条短裤,一条打底裤,一条皮带,好像就这些吧,加起来也不过一百六十块钱,便宜吧。。。
墨镜加性感小短裤,只要三十五,喜欢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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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3 / 1008 )Saturday, June 2, 2007, 16:46
据说很多人都喜欢的nike free7.0,要七百四十大洋,
为了我可怜的腿,可怜的关节,还是忍痛买了。。。
不过感觉还真是不错,毕竟是专为慢跑设计的鞋子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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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3 / 1020 )Sunday, May 27, 2007, 15:55
noman真的是很爱买,这是他这个周末的收获,
我说他是最爱买也是最爱逛街的男生,真是不为过。。。
背心是要买的,为了显摆他刚刚炼出来的一点点小肌肉
黑白两件T恤是同款,只是颜色不同
包包也是同一个牌子的,都喜欢就都买了,其中那个条纹的被我称之为“娘包”,呵呵
墨超,耳环,裤链,还打了两耳洞,现在有三个了,比我都还多一个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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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3 / 925 )Friday, May 25, 2007, 20:38
这些选手我都很喜欢,因为都是一群为着梦想而努力的人,这样的人都是吸引人,感动人的。。。
上次看到吉杰退出比赛觉得很遗憾,因为他在海选时说他是为梦想而来的,结果却放弃了。我明白一个三十岁的男人为了追求梦想要比其他选手付出更多,他有更多的责任在身上,还好最后他还是回来了,那一刻我很感动,我没有三十岁,但我没有他的勇气,我也没有梦想,我佩服他。。。
最喜欢的是张杰,他是2004年我型我秀的冠军,虽然型秀没有超女超男火热,但每年都可以出来几个很优秀的歌手,我还是很喜欢看的。有朋友跟我说张杰是不看书的,只喜欢玩,虽然我喜欢爱看书的男人,但我想他应该是看书的吧,不然他怎么能把歌唱得如此有感情,他应该只是如他自己所说的不会表达罢了吧。
今天杨二老师算是戳破了谢娜和张杰的恋人关系,看到张杰在台上吓傻了的样子,真的很可爱,做了歌手三年了,还能如此单纯不世故,真希望他能得冠军,越来越红。。。
要祝福他们两个人,希望不是湖南电视台的炒作哟,他俩是真的在一起!虽然对谢娜不是太喜欢,但今天看到他们站在一起真的还蛮配,谢娜能放下刘烨那样的大明星来爱张杰,也说明她是一个蛮真诚的人吧!
张杰,加油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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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3 / 1006 )Thursday, May 24, 2007, 19:54
这是偶运动的地方,照片可是偷拍的,因为不充许拍照,所以有点糊了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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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3 / 1049 )Tuesday, May 22, 2007, 15:50
来到上海三年了,不长不短的日子,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,想起三年前的事好像过了很久。。
那时的我刚到上海,因为刚刚毕业不久,又语言不通,所以找工作变成了一件很难的事,远离家乡朋友亲人,只有我和noman,只有我们两个人相互依靠,那种感觉很多在这个城市里奔波的人都会明白。。
那天晚上noman带回一个鸡腿,是工作餐里的,他趁别人不注意时用保鲜袋装回来,他知道我爱吃,当时的我笑笑并没有说什么,却转过身眼睛里有涩涩的感觉。。
其实我们并不缺鸡腿,就算在最艰难的日子里也不会饿肚子,鸡腿不重要,重要的是有人时时刻刻记得你,想着你吃了没有,那种相依为命的感觉,让我现在想起来都会觉得很可怜,很想哭,也许就在那天起,我心里默默地认定他是我最值得珍惜的人。。
有些事情一生也许只会发生一次,但会让人记住一生。。
爱与被爱都是幸福,珍惜值得珍惜的人,做应该做的事,认真地生活,生活不会亏待你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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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3 / 1009 )Sunday, May 20, 2007, 19:23
本来想买一件白的裙子,最后买回来的却是黑的,唉,真是矛盾呀~~
跑到H$M里去买衣服,听别人说里面的衣服便宜又时尚,只是人超多,一去果真如此呀,试个衣服要等上半个小时,不过在那里买衣服的感觉蛮爽地,你可以拿一大堆衣服,在试衣间里试,出来的时候想买就买,不想买就给门口的工作人员,没有人给白眼你哟。不像在别的地方试了两三件不买,卖衣服的小姑娘就会给脸色你看,这里可就像超市,不想买就不买,想买就出门的时候付钱就行了,真是爽呀,我试了十几件就买了一件,呵呵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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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3 / 977 )Monday, May 14, 2007, 17:06
小时候的印象里,婚礼上的人都是大人,新娘新郎,结婚也是大人要做的事,可转眼我也变成了大人,我也要做婚礼上的人。。。
我从来都没有期盼过这一天,没法想象自己脸上雪白嘴巴鲜红穿上白的婚纱,看上去应该是滑稽可笑的吧。。。
很多人都觉得我到了结婚的年龄,也有相亲相爱的人,有结婚需要的一切条件,为什么不结婚呢?
那些每次一见面就问我什么时候结婚的人,我还是想说,我结不结婚关你什么事呢,你结婚了你幸福吗,我没结婚我不幸福吗?婚礼仅仅是一场仪式,结婚也只是一个本,如果两个人在一起能互相帮助与依靠,为什么非要结婚呢?我也有我的生活方式,我选择的生活和你没有关系吧?
可我这个经常说人生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人,还是要妥协了,我还是害怕周围无数张的大嘴,一切都可以听你们的,ok?
也许没有什么可怕的,妥协才是可怕,不做自己才是可怕!
我的叛逆与勇气终于在今天都用完了,也许梦想与热情都不属于生活,放下这些生活才会更轻松,按照所谓正常的路去走,那将是美好而幸福的人生,结婚,生小孩,等老,等死。。。。
真的,么力气再说“不”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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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3 / 1053 )Tuesday, April 24, 2007, 19:36
我是如此迷越狱~
偶尔迸发的爱情与亲情很动人,
喜欢温特的眼神,坚强,睿智,冷静而温情。
外国男人一般都会显得比较成熟,
而温特的脸,像美国高中男生一样,
其实他有三十五岁了,比小贝大三岁也,
却像二十出头的小男生,
只能感叹他的优良基因呀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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